人生无常,亦无所选。在患病检查与确诊治疗之间的时日,想起了丹德里恩写诗歌的半世纪初衷,如果等老了以后再写回忆录,那重要的事都不会真的记得了,不如趁着年轻及时记录下来。是哦,不论还有没有老去的机会,很多自己的思路与想法确实可以记录下来。等到之后能用得到的时候,不论是我或者其他人,拿来用便是。也算是在这世上留下的足迹之一。
从足迹说,便想起一个说法。想要消灭一个民族,只是消灭那群族民是远远不够的。只有从文化,书籍,历史,艺术层面上彻底消灭,才能真正做到。又对应到个人的存在性的定义。以非哲学的方式简化地说,个人的存在只有是由他人记忆与记录来定义的。也就是说,世上再无记得某个人,他/她人便是彻底逝世了。
这个定义在很多日漫里有很多涉及,可能这就是我为什么会有这种理解的源头。这便引到了我作为人在这个世界上的一个特质,模仿。即学习,引用并运用到自身。可能不是一个具象行为的重复,而是更形而上的借鉴。此特质也会直接反映到之后的章节上。也希望在之后的章节,假若出现了即视感,不会有抄袭的嫌疑。可惜健忘是我一个无法逃避的毛病,可能真的我抄袭了,只是我不记得这个思路是从他处而来或是自己想到的。
不过也罢,可能的将死之人也不需汲汲如此。